四川省世界遗产保护条例/第五章 保护第三十二条已修改按照世界遗产保护规划确定的环境容量,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机构可以对世界遗产核心保护区、保护区采取分区封闭轮休制度,限制游客数量,保护生态环境,并向社会公告。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