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森林公园管理条例第七条有效森林公园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森林公园建设管理工作的领导、组织和协调,将森林公园建设纳入本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