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五条

已修改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94年4月2日四川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的《四川省科学技术成果推广条例》同时废止。

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