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二十七条已修改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在科技成果转化中做出突出贡献并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和奖励,其取得的实绩,应作为科技人员评定职称和晋级考核的重要依据,成绩突出的,可按有关规定破格晋升。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