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第十七条已修改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和技术中介机构、企业及个人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立风险(创业)资金和贷款担保金,依法开展风险投资和贷款担保业务,投资高新技术成果的转化。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