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第二章 立法准备/第一节 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第七条已修改制定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计划,应当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选题和立法项目建议。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以及公民,可以向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书面提出立法项目建议。立法项目建议包括地方性法规名称、必要性论证、规范的主要内容、立法依据等内容。地方法规 · 遂宁市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六条回到全文第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