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已废止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应当履行食品安全管理责任,依法审查入场的食品小经营店备案证。食品摊贩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7年3月1日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