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修改

市级水网管理单位负责与水网水源供水单位签订年度供用水合同。市、县水网管理单位及供水单位与所属各用水单位签订供用水合同。

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4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