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四条有效市和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鼓励、支持和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建立政府主导、校企互动、行业指导的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统筹协调本地区校企合作的发展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监督指导等工作,表彰、奖励在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