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职业教育校企合作促进条例第十一条有效企业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企业所承担部分的支出可以从企业自留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