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滏阳河管理条例/第四章 水资源管理第二十三条有效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根据滏阳河流域规划、市水中长期供求计划和各用水单位申报的年度用水计划,制定滏阳河年度水量分配方案和调度计划,并负责监督实施。供水工程管理单位遇水、旱灾害年份,应当采取应急工程措施和必要的调控手段,保证城市生活和重点企业的基本用水量。所增加费用,经市人民政府核定后,由受益单位负担。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