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阆中古城保护条例第十六条已修改古城重点保护区内应推广使用清洁能源,逐步禁止使用原煤、柴禾。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五条回到全文第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