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三章 安全生产保障/第三节 设备设施安全保障第三十七条有效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船舶和其他机械应当按规定检测检验合格,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安全性和安全作业秩序负责。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7年1月1日第三十六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