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印江河保护条例第一条已废止为加强印江河的保护、开发和利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2010年1月1日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