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耕地开发管理条例第二条已废止本条例所称非耕地,是指本县行政区域内耕地以外未开发、未合理利用的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