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非耕地开发管理条例第十四条已废止自治县有关行政主管部门依照职责对非耕地开发实施监督和管理。非耕地开发应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地方法规 · 印江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