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条

有效

行政执法监督的内容包括:

(一)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二)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

(三)执法程序的合法性;

(四)行政执法机关履行法定职责的情况;

(五)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

(六)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建立和执行情况;

(七)复议、应诉和赔偿工作情况;

(八)其他行政执法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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