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条

有效

行政执法主体是指法定的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行政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可以委托其他机关或者组织执法。委托执法,必须以书面形式明确委托事项、权限和期限;受委托的组织必须符合法定条件。

实行行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本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布。

乡镇人民政府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由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确认并公布。

省垂直管理的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主体资格的登记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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