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旅游条例/第三章 旅游开发第十八条已修改自治州鼓励和支持建设具有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特色的旅游城市、乡镇、村,加强对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特色民居的建设和改造,营造生态民俗文化氛围。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