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第九条有效河道清淤、疏浚、加固堤防和堤身两侧填凼固基取土应不占或者少占耕地。确需占用耕地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调剂解决。取土或者占用土地,免交土地补偿费。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