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未按要求办理审批手续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补办手续,逾期不补办手续的,由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视情节给予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二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