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河道管理条例第十八条有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收取的河道工程修建维护管理、采砂管理等费用应当用于河道堤防工程的整治、建设、管理、维修和设施的更新改造。地方法规 · 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七条回到全文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