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二条已修改凡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以及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实施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一条回到全文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