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已修改为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的管理,保证工程勘察、设计质量,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