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第四章 文件编制与实施第十九条已修改除国家明令推广和有特殊要求的建筑材料、专用设备、工艺生产线等外,设计单位和使用国有资金、国家融资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发包方,不得指定生产厂、供应商。不得采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产品、工艺和设备。国家和省规定应当实行招标采购的,发包方应通过招标方式采购。地方法规 · 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