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地下管线管理条例/第五章 附则第三十四条有效本条例所称的综合管廊又称共同沟,是指实施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维护,建于城市地下用于敷设多种市政公共设施管线及其附属设施的构筑物。地方法规 · 银川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13年11月1日第三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