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第十九条有效鼓励社会组织和法学专家、法律工作者及其他志愿者以多种方式参与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地方法规 · 成都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9年12月4日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