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七章 法律责任第八十条有效建设单位违反本条例第六十六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处五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七十九条回到全文第八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