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第六章 监督检查第六十五条有效城乡规划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城乡规划监督检查和信息公开、查询制度,依法公布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核发及规划核实等情况,方便利害关系人和公众查阅和监督。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六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六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