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城乡规划条例/第二章 城乡规划的制定第十九条有效市、县(市)、镇人民政府应当依法制定近期建设规划,并报总体规划的审批机关备案。近期建设规划的规划期限为五年。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八条回到全文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