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第二章 学校安全工作制度第九条有效高等学校及中等规模以上学校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保卫机构,配备专门的安全保卫人员和设备。其他学校应当配备经过保安培训的专(兼)职安全保卫人员。地方法规 · 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八条回到全文第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