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二条有效违反本条例规定,对举报人进行打击报复或者不为举报人保密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一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