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第三章 预防措施第十七条有效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指导和促进企业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