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汾河中上游流域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保护条例第十二条有效引黄工程管理机构负责引黄工程项目的前期准备、建设管理、运营,以及万家寨水利枢纽及其配套项目合资建设管理、运营,保证引黄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8年3月1日第十一条回到全文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