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科学技术进步保障条例第十一条有效鼓励社会力量创办研究、开发机构和民营科学技术企业,保障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并享受与国有研究、开发机构和企业同等的优惠政策。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 —第十条回到全文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