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有效

实施义务教育,实行在自治州人民政府领导下,以县(市)管理为主,分级办学、分级管理的体制。同时,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在实施义务教育中的作用。

地方法规 · 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代表大会 · 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