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条

已废止

在省和设区的市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省和设区的市人大财经委员会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本级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在县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举行的一个月前,县级人大常委会应当按照预算法的规定,对本级上一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本年度本级预算草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初步审查。

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