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第二十五条已废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违反预算法律、法规的行为,有权向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检举、揭发,任何人不得压制和打击报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四条回到全文第二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