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预算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已废止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各级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在常委会会议期间,依照法定程序对预算、决算中的有关问题提出询问或者质询,受询问或者受质询的有关的政府或者财政部门必须及时给予答复。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三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