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私营企业工会条例第三十条有效私营企业侵犯职工或者工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合法权益,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二十九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