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军事设施的保护第十五条已修改军用机场所在地人民政府进行城乡建设规划,可能影响军用机场安全和使用效能的,应当征求军用机场主管单位的意见;军用机场主管单位应当提供机场保护方面的有关资料及咨询。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四条回到全文第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