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军事设施保护条例/第二章 军事设施的保护第十条已修改军事设施分为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和没有划入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的军事设施。地方法规 · 山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九条回到全文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