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西泉眼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四条已废止市人民政府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环境保护以及规划、建设、国土资源、林业、农业、公安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和水源保护区所在地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水源保护的相关工作。水源保护管理机构负责水源保护的日常管理和相关行政执法工作。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条回到全文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