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条

已废止

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制定水源供应计划,合理调配水源下泄流量,优先保证城市供水,兼顾水库下游农业灌溉等其他用水需求。

水源保护管理机构应当将制定的水源供应计划及时通报下游乡(镇)人民政府。

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