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管理条例/第三章 综合利用管理第二十一条已废止企业在原材料失去原效用后,应当自行回收再利用,或者供回收再利用,无法回收再利用的应当负责妥善处理。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4月1日第二十条回到全文第二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