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四章 容貌和秩序管理第三十六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内的单位和个体工商业户,应当保持工作或者经营区域的环境整洁。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1日第三十五条回到全文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