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太阳岛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第三章 资源和环境保护第十七条已废止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应当对风景名胜区内的保护性建筑、园林、树木、绿地、野生动物等风景名胜资源进行登记,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保护。地方法规 · 哈尔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2006年8月1日第十六条回到全文第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