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山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三条已修改违反本条例有关规定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已经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的,恒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不再处罚。地方法规 · 大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三十二条回到全文第三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