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有效为规范和促进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和谐稳定劳动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地方法规 · 南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回到全文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