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市肉品管理条例/第二章 屠宰和加工第十四条已修改屠宰畜禽必须到屠宰加工厂,不得私屠滥宰。但城市居民自宰自食禽、兔的和农村地区个人自宰自食畜禽的除外。地方法规 · 长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 施行 —第十三条回到全文第十五条